网上买彩票的法律边界与赌博罪的界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进行“地下六合彩”等行为属于非法经营和开设赌场的行为;但如果是个人在互联网上购买国家正规发行的福利或体育类即开型(刮奖)票券则不构成犯罪。《关于办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违法活动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3号文件发布于今年5月8日),进一步明确了通过网络参与此类活动的法律责任:如果明知他人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从中获利者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罚——这包括为境外博采网站担任代理或者接受投注等情况下的情形也适用该条款处理原则之一:“情节严重”。因此对于普通网民而言应谨慎选择合法渠道购得相关产品避免因误入歧途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甚至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发生!
一、引言——网络时代的“双刃剑”现象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线购彩”——一种基于网络的购买福利或体育等类型奖券的行为逐渐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之一。“网售即开型”、“竞猜式”、以及各类线上抽奖活动层出不穷地出现在各大平台和APP上。”当这种便捷性被不法分子利用时便引发了关于其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争议——“在网上进行投注算作是‘赌’吗?”这一问题的探讨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起来,[1]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深入剖析这一问题并给出相应结论以供读者参考借鉴之用。(约205字) 二、“合法与否”: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参与或者变相参予博采类游戏属于违法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文件规定中明确指出:”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通讯工具等方式下注并且从中获利者将按照开设地下钱庄处理[3],由此可见国家对于此类行为持严厉打击态度但并未直接将其定义为刑事案件范畴内所称谓'非法经营'"而是更多地归入行政执法领域进行处理(此处可引用具体案例加以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条款对涉足此领域的个人及组织予以惩处力度加大,[4],因此从立法角度看应严格区分正当娱乐活动和违法违规操作界限避免误伤无辜群众利益同时也要防止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局面形成。(69-87=大约为字数要求预留空间)